我的郎君爹不疼娘不爱 那……_被反派鳏夫盯上了(女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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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郎君爹不疼娘不爱 那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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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黛末拿着抄好的两本书,冒着风雪赶到书坊。

  “哎呀,你可来了。”费大娘站在门口,看到她立刻出来接她:“抄完了吗?”

  沈黛末点点头:“抄完了,您检查检查。”

  费大娘拉着她进了书坊,破天荒地给她倒了一杯热茶,让她在一旁等着,自己坐在柜台前翻看,没多久,她叹道:“写的真好。”

  她收下书,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两银子来拿给沈黛末。

  “这么多?”沈黛末惊讶。

  “这是该你得的。”费大娘心想,昨天她刚把沈黛末抄好的《诗经》放在店里,下午就被城内一位乡绅高价买走了,价钱远高于她给沈黛末的80文工钱。

  并且这位乡绅十分喜欢沈黛末的字,直夸她青劲如松,表示愿意高价集齐四书五经一套回家收藏。

  所以她才会一大早就站在门口巴望着沈黛末早点来。

  如今沈黛末可成了她的摇钱树了,单是卖掉沈黛末一本书,中间挣得差价就抵她店里好久的收入。

  “要是你把剩下的都抄好,我直接给你5两银子。”费大娘说道。

  “真的?”

  费大娘点点头:“不过得快!”

  “好,您放心。”沈黛末笑眼盈盈,拿着钱走了。

  彼时风雪依然大,怀揣着钱和书籍,心想自己总算不是穷的叮当响了。

  回到家的时候,院子里空寂寂的,只有白茶拿着扫帚在清扫院子里的雪。主屋里隐约传出说话的声音,似乎是胡氏和阮青鱼,她没理会,径直回了西厢房。

  西厢房内光线不好,加之冷山雁并没有开窗,所以即使是白天也显得阴沉沉的。

  随着她推门而入的动作,封锁在门外的淡淡的薄光才跟着照射进来,但照亮的仅仅是她脚下方寸。屋内黑漆漆的像深不见底的魔窟空洞,无端地渗人恐怖。

  沈黛末晃了一下,适应了阴沉的光线,才看到了黑暗中独坐的冷山雁。

  他静而沉默地坐着,像一尊跨域时间洪流的雕塑,狐狸眼冷艳凛冽又透着无法消融的孤寂,让人望之生畏的同时,又暗生莫名的窥探欲。

  “......郎君?”沈黛末小声唤他。

  冷山雁缓缓抬起头来,好像被封印的神仙壁画活了过来,面容在灰暗房间内有种异样的俊美冷艳。

  “妻主,您这么快就回来了?”他起身,堆叠的袖袍顺势而落,方才眼中淡漠的神情瞬间消失了,却而代之的是他在沈黛末面前一贯的柔顺模样。

  可偏偏这副柔顺端庄的模样,总让她觉得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压抑与疯狂。

  总觉得他好像有什么心事啊。

  沈黛末顿了一下,说:“我去了书坊,书坊的费大娘给了我工钱,我就回来了......郎君在想什么?”

  白茶从门外走进来,说道:“郎君在想后天回门的事情,娘子会陪我家公子一起回去吗?”

  回门?

  是了,这里的规矩,男子一般成婚七日就要带着妻主回门。

  但要是提前回去,例如新婚第二天,第三天这种,回去越早越彰显妻主的宠爱;相对的,如果婚后七日都不回去,那就表示男子在妻家不受宠。

  沈黛末心想:原来他刚才的心事就是这个?

  她点点头:“当然,这也是我该做的。对了,我抄书挣了一两银子,拿去看家里缺点什么就添置着。”

  沈黛末知道冬天无论是柴火、炭火还是其他的东西都很贵,一两银子也买不了多少东西,但她毕竟穿到的是女尊社会,总不能吃冷山雁的软饭,况且她还欠着他8两银子呢,索性将今天挣得都给了冷山雁当做生活费。

  自己则留前天卖烫伤膏剩下的30文,当做零花钱就好。

  白茶看着钱脸上扬起了笑意,她才抄了一天的书,就挣了一两银子。

  长此以往,虽然比不上在举人府的富贵,但比起婚前预想的苦日子可好了千万倍了。

  白茶压着激动看向冷山雁。

  看见他只是静静地低着眸子,看着桌上那一点碎银子,眼中闪过一抹罕见的迷惘。

  末了,低低地说了句:“好。”

  第二天,新夫郎回门。

  冷山雁依然是那一袭墨色衣裳,乌发配无暇白玉簪,腰间约束一条玉带,黑与白的极致搭配,浓郁深沉,像永远化不开的墨冰。

  沈黛末也能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窃蓝色衣衫,以同色发带将浓密的长发束在身后,鬓边斜插一根素钗。

  因为原身赌博的关系,‘沈黛末’把房里的铜镜当了,直到今天冷山雁拿出嫁妆里的镜子,她才看清自己的容貌。

  倒是跟她现代的样子差不多,眉目灵动,清理脱俗,站在风雪中亦不染尘埃。

  便是冷山雁也着实愣了一下。

  白茶更是心中感叹,论容貌,沈黛末一定是苏城县众多才俊淑女中数一数二的,怎么这些年从没听过有人夸她?倒是说她猥琐的人很多。

  果然谣传不可信。

  只是他们哪里知道,同样的人换了一副芯子,自然天差地别。

  两人一起步行到举人府前。

  冷母20多岁中的举人,在苏城县来说也算是年轻有为,未来可期了。只是后来无论她再怎么参加科举都没能种进士,渐渐也丧失了凌云志,依靠着举人的身份,这些年来在苏城县置办了不少田地,十分富裕,就连举人府的大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都显得威风凛凛。

  府外站着两个人仆人,看到他们来,不紧不慢地将他们请到了会客厅。

  只是会客厅里空无一人,连茶水都是凉的,这明显是故意怠慢。

  沈黛末看原著,知道冷山雁和继父辛氏的关系不好,但不知道这么不好。

  再看冷山雁,即使这么明显的苛待,他的表情也没有丝毫难受委屈,反而镇定的喝着茶,想来这些年已经习惯了辛氏的刻薄。

  沈黛末却不想他这样,说道:“郎君,我们回去吧?”

  冷山雁的眸光终于从杯盏中移出来看她,孤冷清寒,像块没有温度的冰:“妻主,父亲都还没出来,我们怎么好离开?”

  沈黛末实话实说:“我不想你这样受委屈。”

  咳咳——

  冷山雁突然以袖掩口,不停咳嗽,因为被茶水呛到眼中微有水光,在极黑的瞳仁中显得格外晶亮。

  沈黛末连忙伸出手来帮他拍背,谁知她越帮他拍背,冷山雁咳得越厉害。

  “郎君,你没事吧?”

  “没、没”冷山雁后背像被针扎火燎般紧紧绷着,神情莫名慌乱,眼神到处乱看,却始终不敢看她。

  “雁儿,父亲来晚了,你可别怪我。”屏风后传来一中年男人的笑声。

  沈黛末一抬头,只见一个穿着宝蓝色绸缎的中年男人身后跟着两个仆人,以及两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容貌清秀的男生走出来。

  冷山雁起身,行了一个大礼:“见过父亲。”

  沈黛末也跟着行礼。

  辛佼兰笑着虚扶了他一把:“起来起来,儿媳妇也快起来,都是一家人,还行这么大的礼干什么。”

  他看了看沈黛末,又上下看了看冷山雁,笑意不达眼底。

  “你今儿来的不巧,你母亲去知县大人府内鉴画,我也才刚接待完贵客,这才来迟了。”辛佼兰说。

  明知亲儿子今天回门,却还要赴别人的约,看见冷母对冷山雁也不怎么重视,怪不得辛氏敢这样嚣张地欺负他。

  “哥哥,今天你回门怎么穿成这样,也过于素净了吧?”辛佼兰身后,一个模样似骄阳般的男生嘲讽道。

  他穿着锦衣绸缎,和一袭黑衣的冷山雁比起来,那叫一个粉光脂艳。

  “风儿,怎么说话呢!”辛佼兰状似责备地拉过男子,对沈黛末说道:“这是我儿子风哥儿,这是我小儿子月哥儿,被我宠坏了,儿媳别往心里去。”

  冷清风嘲讽的是冷山雁,但辛佼兰却跟她道歉,这分明就没把当事人放眼里嘛。

  又是个跟胡氏一样的笑面虎。沈黛末心想。

  难怪冷山雁养成了这样高冷孤寂的性子。

  沈黛末一声嗤:“没事,我觉得郎君这样就很好,黑色不是谁穿都好看的。”

  辛佼兰和冷清风的笑容同时僵硬在脸上,尤其是冷清风,表情那叫一个难看。

  白茶差点笑了出来。

  倒是冷山雁眸光颤了颤,注视着她背影良久。

  因为冷母不在家,辛佼兰对他们也敷衍了事,没有留他们吃午饭,直接让他们离开。

  沈黛末倒是不在意,准备离开。

  只是途中冷山雁对她说他要回闺房拿些东西,让沈黛末在花园的亭子里等他,她就坐在里面等。

  冷山雁带着白茶在回廊曲折的园子里走,不多时就到了折芳园门口。

  估摸着时间,就看一男人带着伺候的小厮从折芳园里走了出来。

  “你是?”男人看见冷山雁,问道。

  “这是我家大少爷,冷山雁。”白茶说道。

  冷山雁则捏紧了拳头,强压抑着心中滔天的恨意。

  眼前的人,就是他上辈子的岳父,将他折磨得生不如死的顾家老爷,庄昭贤。

  庄昭贤看着他,哦了一声,想起他就差点嫁给自己宝贝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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